愛滋病(Anti-HIV試驗呈現陽性) |
| 原因 |
愛滋病(AIDS-Acquired Immunodeficiency Syndrome)又稱「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」,是由愛滋病毒所引發的疾病。這種疾病會破壞人類的免疫系統,使人體失去抵抗疾病的能力,導致病毒、原蟲、細菌、黴菌等可輕易侵入人體,而引發各種疾病及發生惡性腫瘤,最後終致百病俱發而喪失寶貴之生命。 |
| 症狀 |
得到愛滋病毒的初期,超過50%的患者會出現像感冒、類似傳染性單核球過多症(infectiousmononucleosis-like)(發燒、紅疹、喉痛、淋巴結腫、無菌性腦膜炎等),而後這些症狀消失,患者進入無症狀的隱性期或次臨床期。在過去的自然病程調查中發現,大多數患者在5-10年後發病成為AIDS(即愛滋病)。愛滋病的相關疾病甚為複雜,而且變化多端。在臺灣地區患者的症狀,根據臺大醫院的調查,以不明原因的發燒、腹瀉、體重減輕、咳嗽、喘氣、口腔念珠菌等感染最為常見。 |
| 傳染途徑 |
| 1. |
性接觸傳染
與感染愛滋病毒者發生口腔、肛門、陰道等方式之性交或其他體液交換時,均有感染的可能。 |
| 2. |
血液(含血液製劑)傳染
| (1) |
輸進被愛滋病毒污染的血液及血液製劑。 |
| (2) |
共用針筒、針頭,如毒癮者、醫護人員被針刺傷。 |
| (3) |
刺傷皮膚、粘膜,如共用刮鬍刀、刺青污染到血液。 |
| (4) |
器官移植,含精子、皮膚、各種臟器之移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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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3. |
母子垂直感染
嬰兒也會由其已感染愛滋病毒的母親在妊娠期、生產期或因授乳而感染,感染率約15∼50%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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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預防保健 |
| 1. |
勿與任何已經感染愛滋病毒的人發生高危險性行為(包括:口腔、肛門、或陰道性交,或共用針頭、針筒等行為)。 |
| 2. |
勿與個人「性交史」不清楚或不了解的人發生任何性行為,避免一夜情、援助交際等行為。假如可能與其發生性行為,則需先了解對方有無使用毒品、有無感染性病、愛滋病,並正確、全程使用保險套。 |
| 3. |
維持單一、固定性伴侶。 |
| 4. |
性行為時每一次均正確、全程使用保險套。 |
| 5. |
女性朋友若曾有高危險性行為或對您曾有過的性伴侶性史不了解時,您在考慮懷孕時應該接受愛滋病協談與檢驗,以預防產下愛滋寶寶。 |
| 6. |
父母應該告訴孩子關於愛滋病的事情,讓孩子儘早了解愛滋病,同時教導孩子免於愛滋威脅的預防方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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